市中小企業服務局關于征集深圳市2020年中小微企業云服務資源目錄的通知
各有關服務機構:
為落實《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以更大力度支持民營經濟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規〔2018〕23號)和《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印發〈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工信廳企業〔2020〕10號)有關工作要求,推動中小微企業數字化轉型發展,引導數字化服務商與我市中小微企業有效對接,支持中小微企業研發設計、生產制造、經營管理、市場營銷等業務系統向云端遷移,我局現組織征集深圳市2020年中小微企業云服務資源目錄(以下簡稱云資源目錄),遴選一批骨干云服務機構,納入一批價格優惠、應用性廣、安全性高的云服務產品。具體通知如下:
一、征集對象
(一)綜合類云服務商:可同時提供IaaS、PaaS和SaaS等云計算服務的綜合類云服務提供商;
(二)應用類云服務商:可提供SaaS云計算服務產品的專業類云服務提供商。
二、遴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在本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依法注冊登記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經電信運營商總部授權分支機構。需具備成熟的企業上云服務條件及實力,財務狀況、信用記錄良好;
(二)服務能力:綜合類云服務商2020年5月底服務深圳上云企業數量不低于500家,應用類云服務商2020年5月底服務深圳上云企業數不低于200家;
(三)公益服務:能夠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價格優惠的云服務產品以及公益性培訓咨詢等服務;
(四)安全保障:云服務平臺應具有數據接入安全、平臺安全和訪問安全等保障能力,并具有技術服務保障團隊和服務生態能力,服務快速響應能力(提供信息系統安全等級證書的機構優先入選);
(五)專業資質:綜合類云服務商需具備相關云業務經營許可,應用類云服務商提供的云服務產品需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六)根據《深圳市2020年中小微企業上云資助項目實施細則》遴選的定點云平臺直接入選;
(七)廣東省工業互聯網產業生態供給資源池云服務商及被認定為國家、省、市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云服務商,經自愿申報后直接入選。
三、申報材料
(一)《深圳市2020年中小微企業云服務資源目錄申請表》(附件3);
(二)申報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安全保障、專業資質相關證明材料;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遴選流程
(一)申報單位按照申報材料要求,于2020年6月10日前將紙質(一式兩份加蓋公章)及電子申報材料提交到《推薦機構名單》(附件1)中的任意一家機構。無需重復報送,申報過程免費;
(二)推薦機構按照遴選條件對申報材料進行核查,將《深圳市2020年中小微企業云服務資源目錄征集匯總表》(附件2)與相應申報材料,于2020年6月15日前報送我局;
(三)我局對形式審查合格的申報單位組織專家評審,確定云資源目錄入選名單。
五、其他事項
(一)云資源目錄內服務商及其服務產品將在市中小企業上云服務專題網頁發布宣傳,并向各區、有關行業組織、有關企業進行推薦。
(二)申報單位需對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如發現存在虛假宣傳、強制使用、失信違法等情況,一經查實,將從云資源目錄刪除并公開通報。
(三)聯系方式
聯系人及電話:陸先生82975809,劉女士82977350。
推薦機構聯系方式見附件1。
特此通知。
附件:
深圳市中小企業服務局
2020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