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交通脫碳新規:每60KM設置一充電站,每200KM設置一加氫站
近日,歐洲議會批準了關于為汽車和卡車提供更多替代燃料站、簡單易行的充電以及更清潔的海上燃料的新規。新規是“Fit for 55 in 2030一攬子計劃”的一部分,該計劃是歐盟計劃到203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比1990年水平減少至少55%,并旨在實現交通脫碳。
歐洲議會議員成功協商,到 2026 年,必須在核心 TEN-T 網絡路線上至少每 60 公里部署一個輸出功率至少為 400 kW 的汽車充電站,到 2028 年,該網絡的輸出功率將增至 600 kW。對于卡車和公共汽車,必須每 120 公里提供一個充電站。 到 2028 年,歐盟地區一半以上主要道路將建設這樣的站點,根據道路的不同,各站點輸出功率為 1400kW 至 2800kW。 同時新規要求,歐盟各國必須確保到 2031 年,其核心 TEN-T 網絡沿線至少每 200 公里部署一個加氫站。
替代燃料汽車的用戶必須能夠在充電點輕松付款(使用支付卡或非接觸式設備,無需訂閱),而這些“燃料”的價格必須以每千瓦時、每公斤或每分鐘/次顯示。 歐洲議會議員確保委員會將在 2027 年之前建立歐盟替代燃料數據“數據庫”,為消費者提供有關不同加油站的可用性、等待時間或價格的信息。
此外,歐洲議會議還通過了有關清潔海運燃料的新規則。 新規在涉及船舶逐步減少溫室氣體 (GHG) 排放,從 2025 年起將其使用的能源中的溫室氣體量將低于 2020 年水平的減少 2%,到 2050 年減少到 80%。這將適用于總噸位超過 5000 噸的船舶(原則上占二氧化碳排放量的 90%)。
為了大幅減少港口的空氣污染,從 2030 年起,停泊在歐盟主要港口碼頭的集裝箱船和客船將必須使用岸上供電來滿足所有電力需求。新規還設定了截至 2034 年 2% 的可再生燃料使用目標,前提是委員會報告說,到 2031 年非生物來源可再生燃料 (RFNBO) 的含量低于燃料組合的 1%。
歐盟委員會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提出的《歐洲綠色協議》設定了到 2050 年使歐洲成為第一個氣候中和大陸的目標。2021年7月生效的《歐洲氣候法》在具有約束力的立法中體現了歐盟對氣候中和的承諾以及到 2030 年將溫室氣體凈排放量比 1990 年水平減少至少 55% 的中期目標。歐盟承諾將其溫室氣體凈排放量減少至少 55% “到2030年”已于2020年12月向《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通報,作為歐盟對實現《巴黎協定》目標的貢獻。
由于歐盟現有的氣候和能源立法,歐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與1990年相比已經下降了24%,而同期歐盟經濟增長了約60%,使增長與排放脫鉤。 這一經過測試和驗證的立法框架構成了這套立法的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