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工程啟動,涉及先進光伏產品研發制造與示范應用
8月2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門聯合印發《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工程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旨在加快綠色低碳先進適用技術示范應用和推廣,在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過程中鍛造新的產業競爭優勢。
根據《實施方案》,到2025年,通過實施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工程,一批示范項目落地實施,一批先進適用綠色低碳技術成果轉化應用,若干有利于綠色低碳技術推廣應用的支持政策、商業模式和監管機制逐步完善,為重點領域降碳探索有效路徑。《實施方案》涵蓋源頭減碳類、過程降碳類、末端固碳類三大重大方向,共12個具體項目。
在源頭減碳類方向,非化石能源先進示范項目包括高效智能光伏組件、碲化鎘等新型薄膜太陽能電池、鈣鈦礦及疊層太陽能電池、超薄硅片等先進光伏產品研發制造與示范應用。先進電網和儲能示范項目包括先進高效“新能源+儲能”、新型儲能、抽水蓄能、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示范,長時間尺度高精度可再生能源發電功率預測、虛擬電廠、新能源汽車車網互動、柔性直流輸電示范應用。
在過程降碳類方向,工業領域示范項目包括低碳零碳鋼鐵冶煉示范、有色金屬冶煉集成創新與流程優化,先進低碳石油化工、現代煤化工、綠色生物化工示范,可再生能源與石化化工生產系統耦合,工業綠色微電網、數字化綠色化協同降碳、“工業互聯網+綠色低碳”、綠色(零碳、近零碳)數據中心、“海底數據中心+海洋清潔能源”示范等。工業領域示范項目能效水平應不低于行業標桿水平。減污降碳協同示范項目包括“廢鋼資源回收+短流程煉鋼”、廢鋁資源同級利用示范,高爐廢渣、電廠粉煤灰、煤矸石等固廢再生替代原材料研發生產與示范應用,退役光伏組件、風機葉片、動力電池等新型廢棄物高水平循環利用示范等。
根據《實施方案》,我國將加強中央預算內投資等資金支持。對屬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示范項目,統籌利用現有中央預算內投資渠道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示范項目,將符合條件的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工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范圍。各地區應通過預算內投資及其他財政資金渠道,加大對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工程建設的支持力度。加強金融稅收政策支持。積極發揮碳減排支持工具作用,引導金融機構為符合條件的項目提供資金支持,鼓勵各類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加大對示范工程融資支持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