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小企業服務局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和復核工作的通知
各區(新區、特別合作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有關企業:
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5年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25〕190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現組織開展2025年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和復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申請要求
(一)有效期內深圳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可提出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2022年認定的第四批和復核通過的第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可提出復核申請。
(二)企業只需如實自主填報申請表,并按要求提供有關佐證材料,即可完成申請。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zjtx.miit.gov.cn)提供申請政策解讀培訓視頻和系統操作手冊。
(三)申請企業需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以下簡稱《辦法》)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有關認定標準。相關指標需按《辦法》附件4中“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嚴格把握。
(四)企業無需提供第三方機構出具的“上年度國內細分市場占有率”證明、國內發明專利證書等佐證材料(涉及海外發明專利、集成電路設計布圖等其他Ⅰ類知識產權的,仍需提供),僅需如實說明市場占有率、填寫發明專利數量即可。
(五)根據《通知》要求,本年度暫不接受上一年度營業收入低于5000萬元企業的申請和復核。
(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和復核采取線上填報與線下報送相結合的方式。線上于2025年5月15日至6月5日在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zjtx.miit.gov.cn)如實填寫申請書,按照要求上傳相關佐證材料,并在申請書最后的附件上傳處以壓縮包方式上傳紙質材料清單中所列各項申報材料掃描件。線下于2025年6月5日前將紙質材料報送各區(新區、特別合作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同時按要求提供電子材料,線下與線上數據應保持一致。
(七)企業有關財務數據依據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務請將會計師事務所在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http://acc.mof.gov.cn)完成報備后的已賦碼電子原件,上傳至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如不一致將影響申請結果。
(八)請提醒會計師事務所將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兩項指標納入審計報告。
(九)如發現企業存在數據或材料造假,我局將如實向工業和信息化部上報有關情況,依法追究責任。
二、各區(新區、特別合作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推薦要求
(一)各區(新區、特別合作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按照《辦法》和《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深工信規〔2022〕7號)相關規定,負責組織新申請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初核推薦和復核企業推薦工作,在2025年6月10日前將初審通過的企業名單和紙質材料向我局報送。對于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不推薦復核的,各區(新區、特別合作區)主管部門需說明原因。
(二)各區(新區、特別合作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責任,嚴格把關,核查企業自主申報,加大對企業財務數據真實性、技術創新性的審核力度,確保申請書填報數據與佐證材料一致,提升推薦質量。要加大服務力度,組織力量為申請企業提供全覆蓋的免費咨詢輔導服務。
(三)對于已被認定為工業和信息化部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或單項冠軍產品的,不再推薦申請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對于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已認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存在控股關系的企業,以及同一集團內生產相似主導產品的企業,不予推薦。
(四)對于近三年內發生重大安全、質量、環境污染事故,或嚴重失信、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或發現存在數據造假等情形的企業,不予推薦。
(五)根據《通知》,對本年度申請復核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5%”的指標不作要求。對新申請的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仍需滿足“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5%”的指標要求。
(六)申報及復核企業需為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中小企業。
三、紙質材料清單
(一)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見附件1)或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申請書(見附件3)。在申報系統填寫后下載打印,在申請書封面填寫企業名稱并加蓋公章,在“真實性聲明”處由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
(二)企業營業執照掃描件;
(三)2022年、2023年、2024年會計師事務所在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http://acc.mof.gov.cn)完成報備后的已賦碼電子版審計報告(需體現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兩項指標);
(四)2024年12月繳納社保人數證明(填寫合并報表財務數據的,需補充提供合并報表子公司2024年12月繳納社保人數證明);
(五)核心業務采用信息系統支撐證明材料(提供企業信息系統頁面截圖,如信息系統為對外采購的需提供信息化建設或運維服務協議,如信息系統為企業自主開發的需提供閉環的立項、開發、使用等資料);
(六)取得相關管理體系認證的證書,或產品通過發達國家和地區認證的證明材料;
(七)主導產品在全國細分市場占有率達到10%以上證明材料(由企業自證,加蓋企業公章,不接受第三方機構的證明材料);
(八)擁有自主品牌證明材料(提供注冊商標證書,或產品、服務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且已經實現收入的證明材料);
(九)建立研發機構證明材料(獲得有關部門認定的研發機構提供證書或認定文件,企業自建的研發機構提供設立文件、研發人員及設備清單、研發場地照片等證明材料);
(十)Ⅰ類知識產權證書(國內發明專利證書可不提供專利證書,涉及海外發明專利、集成電路設計布圖等其他I類知識產權的仍需提供);
(十一)近三年獲得國家級科技獎勵,并在獲獎單位中排名前三證明材料(此項非必須);
(十二)近三年進入“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全國50強企業組名單證明材料(此項非必須);
(十三)位于產業鏈關鍵環節,發揮“補短板”“鍛長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說明材料(加蓋企業公章);
(十四)主導產品屬于“工業六基”、“制造強國戰略十大重點產業”、“網絡強國建設重點領域”說明材料(加蓋企業公章);
(十五)與申請書填寫內容對應的其他相關佐證材料(如標準制修訂、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證書等);
(十六)自主申報承諾書(承諾企業自主開展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加蓋企業公章);
(十七)申請書中企業聯系人2024年12月社保繳納證明。
四、材料報送要求
申請或復核企業在2025年6月5日前,向各區(新區、特別合作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報送如下材料:
(一)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或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申請書,一式一份,A4紙雙面打印,單獨膠裝,按要求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
(二)提供一套完整紙質申報材料,包括紙質材料清單中所列各項材料,按順序膠裝,加封面和目錄,A4紙雙面打印,按要求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
(三)提供全套紙質材料掃描件電子版;
(四)申請或復核企業,分別下載并填寫《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匯總表》(附件2),或《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情況匯總表》(附件4),向各區(新區、特別合作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提供excel版。
線下報送材料聯系方式:
五、特別提示
我局未委托任何機構開展專精特新申請業務,相關申請均不收取任何費用,請企業自主申報,謹防不良中介機構散播虛假信息、非法牟利。企業在申報過程中如有問題,可向我局(電話:83051495)或各區(新區、特別合作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咨詢。
特此通知。
附件:
1.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
2.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匯總表
3.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申請書
4.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情況匯總表
深圳市中小企業服務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