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深圳市重點工業企業擴產增效獎勵項目操作規程》的政策解讀
我局近期修訂并發布了《深圳市重點工業企業擴產增效獎勵項目操作規程》,現就操作規程解讀如下:
本次《深圳市重點工業企業擴產增效獎勵項目操作規程》修訂主要調整內容為四項,一是對企業擴產增效扶持計劃的獎勵對象進行了調整;二是對企業擴產增效扶持計劃的流程進行了調整;三是完善了績效管理、監督檢查等內容;四是重新修訂了不予資助的情形。
一、企業擴產增效扶持計劃獎勵對象的調整
(一)將第四條第一點中的企業范圍擴大到深圳特別合作區的企業。
(二)將第四條第二點中企業工業總產值的數據來源從“以上報統計局的數據為準”調整為“數據以上報統計局的年報數據為準”,進一步明確了數據口徑。
(三)將第四條第三點中企業工業總產值增速的數據來源補充明確為“數據以統計部門核算的年報工業增加值增速為準”。將“上一年度工業增加值增速達15%”調整為“上一年工業增加值增速達10%”。
(四)將第四條第四點中“申報企業在市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內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和嚴重的失信記錄”調整為“未違反國家、省、市聯合懲戒政策和制度規定,未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二、企業擴產增效扶持計劃流程的調整
(一)將第七條“市經貿信息委對受理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對初審合格的企業移交市統計局進行復審,確定符合申請條件的企業名單”調整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對受理的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初審。對形式初審合格的企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移交市統計局進行復審,由市統計局確定符合申請條件的企業名單并測算初步的獎勵金額”。
(二)將第八條“市經貿信息委根據市統計局復審的符合條件的企業名單,結合年度資金安排計劃,擬定年度獎勵金額。擬獎勵企業名單我委網站公示10天。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市經貿信息委按獎勵計劃辦理資金劃撥”調整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市統計局的復審結果,擬定獎勵方案,并進行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和“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獎勵項目納入項目庫管理,根據批復的部門預算下達獎勵計劃。項目單位按要求辦理請款手續后安排資金撥付。”該條修訂主要是基于目前市財政局對于項目和預算管理的要求進行了調整。
三、完善績效管理、監督檢查等內容
結合2018年我市出臺的《深圳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府規〔2018〕12號)的相關要求,對績效管理、監督檢查的內容進行了全面修訂,修訂后的表述基本與《深圳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表述維持一致。
四、重新修訂了不予資助的情形
結合社會公眾的意見,對不予資助的情況進行了調整。由于在申報條件中已經有“未違反國家、省、市聯合懲戒政策和制度規定,未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明確表述,新的規程中刪除了原規程中“行政處罰未滿兩年”等重大違法違規情形的表述。此外按照2018年2月實行的《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財政專項資金項目驗收管理暫行辦法》,新的操作規程添加了對逾期未驗收和驗收不合格項目在一定期限內不予獎勵的表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