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 推動落實“實體經濟十條”政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進一步推動落實“實體經濟十條”政策工作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反映。
省府辦公廳
2018年3月19日
進一步推動落實“實體經濟十條”政策
工作方案
為解決《廣東省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粵府〔2017〕90號,以下簡稱“實體經濟十條”)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進一步推動我省制造業降本增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抓好現有政策落實
(一)針對執行落實不理想的政策要點,迅速組織對口部門研究解決辦法。
據南方日報《“實體經濟十條”落實情況第三方評估報告(第二期)》(以下簡稱《評估報告》)等資料反映,“實體經濟十條”中土地、制造性交易成本等政策點執行落實不理想,部分中小企業對稅負降低的“獲得感”有限。對此,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要主動與省國土資源廳、編辦、財政廳、地稅局、國稅局等單位加強會商,分析原因、找準癥結,盡快提出解決辦法,明確政策落實的時間表。此項工作于2018年3月25日前完成。(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會省國土資源廳、編辦、財政廳、地稅局、國稅局等單位負責)
(二)全面梳理可能落實不到位的政策要點,確保政策落實不留死角。
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對“實體經濟十條”全部政策要點的實施情況逐一進行梳理,重點查擺執行落實不到位的政策要點,深入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解決方案,并填報《“實體經濟十條”完善落實情況表》(請在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公共郵箱下載,登錄用戶名:stjj2018@qq.com,登錄密碼:stjj20180303)。此項工作于2018年3月25日前完成。(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編辦、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地稅局、工商局、質監局、金融辦等單位,各地級以上市政府分工負責)
(三)針對省市政策銜接不到位、企業政策理解不到位問題,加強對基層和企業的現場服務指導。
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編辦、國土資源廳分別牽頭組成3個服務工作組:第1組(赴汕頭、梅州市),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一名委領導帶隊,省編辦、國土資源廳、質監局各一名負責同志參加;第2組(赴佛山、陽江市),由省編辦一名辦領導帶隊,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各一名負責同志參加;第3組(赴廣州、清遠市),由省國土資源廳一名廳領導帶隊,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編辦、交通運輸廳各一名負責同志參加。各服務工作組與市有關部門和企業一起,重點研究解決《評估報告》反映的降低制造業用地成本、盤活土地資源提高利用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等政策要點落實不理想問題,進一步改進工作方法,完善政策操作細則。服務工作組通過《“實體經濟十條”完善落實情況表》向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反饋工作落實結果,服務指導工作通知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另行印發。此項工作于2018年3月底前完成。(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編辦、國土資源廳牽頭會省有關單位負責)
(四)針對企業操作指引不明確的問題,督促各地各有關單位加快出臺相關政策操作指引和細則。
“實體經濟十條”各政策要點(特別是直接面向企業的政策要點)的牽頭省直單位,要結合政策落實梳理情況和現場服務指導情況,進一步明確省、市權責劃分,于2018年3月25日前報送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匯總。有關地市和省直單位尚未出臺政策要點操作指引和細則的,要按照事權歸屬抓緊出臺。請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加強督促檢查,必要時按程序報請省政府組織專項督查。此項工作于3月底前完成。(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負責,省各有關單位、各地級以上市政府具體落實)
(五)抓一批典型案例,激勵先進督促后進。
總結通報一批企業政策享受到位、效果明顯的正面案例,增強政策影響力,提升企業對政策的關注度,更好地調動企業了解和運用政策的積極性。總結通報一批基層政府部門創新舉措、工作扎實有力的正面案例,促進各地互相學習、取長補短,在推動制造業降本增效上形成“比、學、趕、幫、超”的良好局面。剖析通報一批政策落實不到位的負面案例,督促有關單位和地區重視和抓好政策落實。(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負責)
(六)倒排政策落實進度,加強跟蹤評估和督查問責。
對照“實體經濟十條”年度預期效果目標,倒排政策落實進度,加強督促檢查,推動各地各有關單位如期完成預定的降成本目標。聯合三大電信運營商,通過短信、電話調查問卷等方式,調查企業關于“實體經濟十條”政策的知悉度、獲得感及意見建議。2018年底前,會同南方日報社開展第三次政策完善落實和宣貫工作第三方評估,全面評估政策實施一年情況。對基層、企業反映的政策宣貫落實不到位問題,經多次協調、提醒仍不落實的,依法依規提請相關部門對有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進行問責。(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負責)
二、研究完善新措施
(一)針對部分政策實施未達到預期效果的情況,有側重地出臺更加務實管用的措施。
研究完善降低制造業用地成本的措施。針對《評估報告》反映的彈性出讓、先租后讓等土地優惠政策基層和企業接受性不強,特別是粵東西北各項土地優惠政策的實施案例數為零問題,請省國土資源廳牽頭督促各市縣政府抓緊研究出臺降低制造業用地成本政策措施的操作指引,并請省發展改革委抓緊完成優先發展產業目錄的修訂工作。(省國土資源廳、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
研究完善盤活土地資源提高利用率的措施。目前允許工業物業產權按幢、層等固定界限為基本單元分割,支持各地建設高標準廠房等政策受到企業歡迎,但有關地市認為缺少相關配套措施和政策執行標準,難以落地執行。對此,請省國土資源廳牽頭會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研究提出推動地市政府落實政策的配套措施。(省國土資源廳牽頭會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
研究完善降低制造業企業運輸成本的措施。針對《評估報告》反映的貨車寧愿超載也不享受政策優惠、輕微超載比高速通行優惠更劃算問題,請省交通運輸廳牽頭研究調整車輛通行費的優惠政策。針對車輛通行費不是造成企業物流成本高主要原因的問題,請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研究提出更有效的降低制造業企業物流成本的措施。(省交通運輸廳、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
研究完善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措施。目前企業申請享受政策時,申報操作往往依靠中介完成。請省編辦牽頭研究完善清理規范中介機構、促進中介服務市場規范發展,以及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優化企業辦事流程、壓縮審批時限等措施。(省編辦牽頭負責)
(二)針對企業迫切關注的熱點問題,抓緊研究新的支持措施。
研究解決制造業企業基礎人才、高級研發人才和管理人才生活成本高、留用難的措施。請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會省國土資源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研究出臺支持大型制造業企業利用自有存量用地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單位租賃房),保障本企業人才住房需求等措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會省國土資源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研究完善增加制造業高技能人才供給的措施。請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牽頭研究加強制造業急需專業人才教育培養有關措施,包括調整優化職業院校(技工學校)專業設置,推動職業院校(技工學校)與制造業企業對接合作,聯合培養面向生產服務一線的高級技術工人等具體措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牽頭負責)
研究完善以工業互聯網新發展路徑促進企業降成本的措施。請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會省財政廳、科技廳、通信管理局等單位貫徹落實《廣東省深化“互聯網+先進制造業”發展工業互聯網的實施方案》和《廣東省支持企業“上云上平臺”加快發展工業互聯網的若干扶持政策(2018-2020年)》,支持工業企業利用工業互聯網降低企業研發設計成本、生產管理成本和供應鏈協同成本。(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會省財政廳、科技廳、通信管理局等單位負責)
研究完善降低中小企業稅費負擔的措施。請省財政廳、地稅局、國稅局采取更精準、更實惠的舉措,落實“實體經濟十條”中的減稅降費政策。研究優化現有征收模式,強化信息化辦稅能力,推行移動辦稅APP,切實降低中小企業辦稅成本。(省財政廳、地稅局、國稅局負責)
研究完善支持創新平臺建設的措施。針對《評估報告》反映的支持創新力度不足,特別是對基礎性公共技術平臺支持不夠的問題,請省科技廳牽頭研究完善相關支持措施。(省科技廳牽頭負責)
(三)吸收借鑒地市先行先試做法并加以總結完善推廣,更有力促進制造業降本增效。
總結推廣支持行業供應鏈平臺發展的措施。吸收借鑒佛山“眾陶聯”、東莞“眾家聯”等成功模式,研究完善支持發展行業供應鏈集成服務平臺的措施并加以推廣,通過支持制造業企業團購原材料、零部件和開展團體融資,降低制造業企業原材料采購和融資成本。(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會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金融辦負責)
總結推廣優化企業服務的措施。吸收借鑒汕頭市給初創期企業當“保姆”、給成長期企業當“保安”、給成熟期企業當“保鏢”,以及惠州市“企業首席服務官”等服務企業的經驗做法,研究完善對制造業企業特別是制造業大型骨干企業、關鍵核心企業優化服務的措施并加以推廣。(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會省發展改革委、國資委、商務廳負責)
三、進一步加大政策宣貫力度
(一)匯編政策操作指南手冊。
針對企業反映的政策落實中的困難和問題,尤其是《評估報告》反映的降低制造業用地成本、盤活土地資源提高利用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等執行落實不理想的政策要點,省有關單位要對各自負責的政策要點作更具體的解讀,編制詳細的企業辦事流程圖,梳理基層和企業運用政策的典型案例(含正面、反面),匯編成操作指南手冊,為企業運用政策提供便利。此項工作于2018年3月底前完成。(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會省有關單位負責)
(二)精準實現對基層政府部門工作人員的宣貫全覆蓋。
基層政府工作人員是指導執行“實體經濟十條”政策的主體,要通過多元化的培訓體系,提升其指導服務能力。推動將“實體經濟十條”政策納入各市黨校培訓計劃,通過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專題講座,確保政策在基層政府工作人員中的熟練掌握和運用。(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三)精準實現對企業中高層管理人員的宣貫全覆蓋。
各地要全面組織轄區內企業決策層和經營管理、財務人員開展“實體經濟十條”及其實施細則的宣講培訓,特別是針對企業在政策運用過程中遇到的難點問題,通過細化操作流程和提供典型案例示范提升培訓效果。(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收集擔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企業家名錄和聯系方式,通過發送手機短信、電子郵件、電話溝通和上門服務等多種方式為其提供政策宣傳。在人大、政協舉辦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相關專題培訓中安排“實體經濟十條”政策宣講。支持企業家人大代表圍繞“實體經濟十條”政策問題約見有關政府部門。支持有關政府部門向企業家政協委員解讀“實體經濟十條”政策內容。(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商請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負責,各市縣參照省的做法)
(四)精準實現對大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的宣貫全覆蓋。
加強基層企業政策服務指導。積極發揮中小企業服務體系作用,采取分片包干、責任到人的方式,點對點上門開展政策宣講,提高宣講的針對性和精準度,提升中小企業使用政策的信心和能力。(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利用大型活動開展宣貫。借助展會、論壇等各類大型活動向企業發放“實體經濟十條”宣傳冊和操作指南資料,現場設立“實體經濟十條”政策咨詢服務臺,并安排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專家學者為企業解讀政策內容。(省直各有關部門、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利用省直部門服務平臺開展宣貫。請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謀劃建設面向工業企業的統一政策宣傳咨詢平臺。省直各有關部門利用自身業務系統服務平臺、政務網站、微博、微信等渠道,采取圖片動畫等簡單活潑、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大對企業推送宣貫的力度,加強與企業的政策問答互動。(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會省有關單位負責)
分行業類別開展宣貫。發揮工商聯、行業協會對企業的服務、咨詢、溝通、協調作用,鼓勵行業組織結合行業特點組織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開展“實體經濟十條”政策宣貫,探索分行業類別的“實體經濟十條”政策使用經驗。(省工商聯、相關行業組織負責)
(五)加大媒體宣傳推廣力度。
省內主流媒體通過報、臺、網、客戶端、APP等全媒體渠道,進一步加大對政策清單和操作指南手冊的宣傳力度。協調南方日報社、廣東廣播電視臺、南方網等媒體,開展省直部門負責人和企業家面對面訪談,深入挖掘報道企業通過“實體經濟十條”提升獲得感等事例,制作系列專題節目并通過全媒體資源播放。參照去年做法,適時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加大宣傳力度,增強宣傳效果。(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會省政府新聞辦、政務公開辦負責)
各地報紙、電視、網絡媒體參照省級媒體做法,制作播放本地區“實體經濟十條”系列專題節目,重點對本地企業在操作過程中存在的疑問和難點進行宣傳解讀,增強本地區企業對“實體經濟十條”政策的了解和運用能力。(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請省各有關單位于2018年3月底前將研究完善新措施的思路計劃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5月底前完成相關新措施的制定出臺工作。請省各有關單位于5月15日前將研究完善新措施的情況和加大政策宣貫力度的情況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匯總后報省政府。6月份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將就降低實體經濟成本工作落實情況向省委常委會作專題匯報。
附件:南方日報《“實體經濟十條”落實情況第三方評估報告(第二期)》摘要(完整版請在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公共郵箱下載:stjj2018@qq.com)
附件:
南方日報《“實體經濟十條”落實情況
第三方評估報告(第二期)》摘要
2017年8月省政府印發《廣東省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即“實體經濟十條”)。按省領導要求,南方日報于10至12月進行第二期第三方評估,查找問題,總結成效,提出建議,推動政策進一步落實。調研包括走訪12個省級責任部門、21個地市約100個市級責任部門,五大制造業新興支柱產業企業、世界500強廣東企業、實體經濟獨角獸企業共100家重點企業。問卷調研600家我省特定監控制造業企業。調研發現:
一、落實進展
基本實現“三覆蓋”,19地市出臺“地市版十條”。73.3%受訪企業知悉該政策,42.7%三周內知悉。降低社保成本政策,企業用得最多。土地、制度性成本最受關注,卻落實最不理想,企業獲得感不強,政策平均使用有感度只有10.3%。
二、企業反響
僅20%企業完全清楚怎么用政策。政企同反饋:用電成本減負力度大。700家企業認為最實用政策前三:降低企業社會保險成本、降低企業稅收負擔、降低企業用電成本。宣貫最給力前三:梅州、惠州、汕頭。
是什么在削弱政策效果?中興、美的、格力、順豐共同關注同一難題。“有時政府補貼的錢,50%都給了中介”。部分粵東西北地市土地優惠政策實施數為0。貨車寧愿超載也不享受政策優惠。
三、對策建議
更智能、更信息化、直接到人的宣貫迫在眉睫。政策落實能不能責任到人?華為坦言,“對‘實體經濟十條’關注不多”。破解“華為之問”:如何提升對創新的支持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