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實施的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
本輪機構改革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承接了原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的部分職能。經過清理,《深圳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補貼項目資助計劃操作規程》等17個以原市經貿信息委名義發布的規范性文件,現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作為實施主體繼續執行,目錄如下:
(一)深圳市經貿信息委、深圳市財政委關于印發《深圳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補貼項目資助計劃操作規程》的通知,深經貿信息中小字〔2015〕37號;
(二)《深圳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深經貿信息規〔2016〕2號;
(三)市經貿信息委關于印發《深圳市企業重組外地上市公司補貼項目操作規程》的通知,深經貿信息中小字〔2016〕150號;
(四)市經貿信息委關于印發《深圳市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風險補償項目資助計劃操作規程》的通知,深經貿信息中小字〔2016〕151號;
(五)《深圳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工作指南》,深經貿信息規〔2017〕2號;
(六)《深圳市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備案管理實施辦法》,深經貿信息規〔2017〕3號;
(七)《市經貿信息委市級重點產業項目遴選實施辦法》,深經貿信息規〔2017〕5號;
(八)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深圳市財政委員會關于印發《深圳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深經貿信息規〔2017〕8號;
(九)《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財政專項資金項目驗收管理暫行辦法》,深經貿信息規〔2018〕1號;
(十)《深圳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管理辦法》,深經貿信息規〔2018〕3號;
(十一)《深圳市重大工業項目庫管理辦法》,深經貿信息規〔2018〕5號;
(十二)《深圳市技術改造倍增專項操作規程》,深經貿信息規〔2018〕7號;
(十三)《深圳市工業設計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經貿信息規字〔2018〕11號;
(十四)《深圳市工商業用電降成本暫行辦法》,深經貿信息規〔2018〕12號;
(十五)《深圳市生產性服務業公共服務平臺管理辦法》,深經貿信息規〔2018〕13號;
(十六)《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生產性服務業公共服務平臺扶持計劃操作規程》,深經貿信息規〔2018〕15號;
(十七)《深圳市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管理辦法(試行)》,深經貿信息規〔2018〕16號。
特此公告。
